为了贯彻落实习总“坚定文化自信、创造美好生活”重要讲话精神,响应河南省实施“文旅文创融合战略”和镇平县大力发展“玉+文创”、“玉+文旅”指导思想,以文化创意为突破点,以河南文旅景点为载体和依托ku酷游注册,设计和创作一批符合现代审美和艺术特点的创意玉雕作品,形成玉文化产品新的创作方向和时尚引领,通过相关高校珠宝设计院系协作、优秀珠宝玉石文创企业、设计师、玉雕师创作引领,以大赛为纽带,汇聚创意设计资源,提升创意设计水平,搭建交流协作平台,促进成果转化,让创意找到市场,让企业发现商机,让百姓亲近艺术,提升玉雕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推动镇平玉文化产业向文创产业转型。
地处华夏中原的河南,是中华文明的摇篮,也是中国文化资源最为丰厚的省份之一。目前,河南省拥有5处24项世界文化遗产,16处大遗址,50项“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项目,41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125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浩如烟海的文化资源,为文创设计者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创意源泉。
将玉雕文创与河南文旅相结合,立足于河南省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秉承“雅俗共赏”的美学宗旨,从河南省内最具有传播性和代表性的文化符号中选择文创素材,设计并制作一系列具有河南文化旅游元素的特色的玉器文创产品,使之成为富含河南文化底蕴的特色文创产品。
为鼓励更多优秀参赛者,竞赛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 主办方在竞赛期间优先组织获奖参赛者与全国文旅文创企业、镇平玉文化产业生产加工企业等对接、签约,在充分尊重和保护参赛者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放大参赛者创意价值,在省市相关A级景区进行展出销售。
竞赛面向全国珠宝玉石产业基地、文创企业、知名珠宝商、工艺美术大师、珠宝玉雕设计师、雕刻师、相关院校在校师生、设计师及玉雕师征集参赛作品。
1.实物组参赛者需提交JPG格式参赛作品图片,图片质量需满足A3尺寸打印需求;评审入围后将参赛实物作品快递或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地点。
2.稿件组参赛者需提交JPG格式电脑3D效果图 (或手绘效果图、实物照片) 、三视图、尺寸图,单张照片不超过10M;
5.投稿要求:所有参赛报名作品须按要求以电子文档格式通过邮件上传提交,电子文件投稿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竞赛主题+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邮寄信息:河南省镇平县石佛寺镇玉城大道东段玉石智谷产业园A1栋五层杨垒收,电线.“第四季玉雕文创设计竞赛活动方案—玉见文旅”评审标准;
1.所有参赛者应当保证对其提交的作品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享有著作权,提交作品参赛视为同意本次赛事关于版权约定的规则。所有参赛作品组委会享有发表、放映、出版ku酷游、宣传及展览展示的权利,并享有优先使用权及购买权;
2.竞赛组委会享有对获奖作品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及展览展示的权利,并享有竞赛设计成果落地开发等其他知识产权优先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将本次竞赛获奖产品的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放映、展示等,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组委会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如因参赛者的剽窃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并且主办与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撤销奖项并追回奖金;
4.本次大赛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已阅读并认同章程。未尽事宜,竞赛组委会有权跟进修改并保留本次竞赛最终的解释权。
1.本次竞赛强调玉文化创意,在契合活动主题、文化背景、民俗特色的情况下,突出设计工艺,体现玉质美感,关注作品原创,提升产品品质,鼓励商业转化,表达设计引领未来,让生活更美好的理念。
3.设计作品尺寸、表现形式不限,需考虑批量化生产的材料、加工成本。可以是单纯的玉石雕刻件,但不提倡复杂雕刻;
5.注重产品的功能创新和造型创新,注重使用的舒适性,符合工程学原理,体现产品设计人性化的特点;
6.参赛作品应为参赛者原创,为避免参赛过程中或后继产生作品著作权相关纠纷,敬请参赛者保留创作过程草稿、视频影像等证明材料。
主要从八个方面考量作品:在契合主题的情况下第一是文化时宜之美,鼓励探索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与创新性的转化;第二是创意设计之美,设计素材的表现形式尽可能倾向于当代化、个性化;第三是玉石材质之美,要体现玉石区别于彩色宝石的独特美感;第四是色彩搭配之美,设计要考虑色彩和材质搭配的合理性,具有时尚化、年轻化的表达;第五是技术工艺之美,工艺特点要求简约中有巧思,精致中有雅韵;第六是整体和谐之美,作品的各个部分应相互协调,展现出整体的和谐与统一;第七是故事情感之美,作品应由其背后的故事或情感,使观者在欣赏时能够产生共鸣;第八是商业之美,作品要考虑生产成本,以及使用感受,力求做出爆款潜质。
参赛承诺:1. 所有参赛者应当保证对其提交的作品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享有著作权,提交作品参赛视为同意本次赛事关于版权约定的规则。所有参赛作品组委会享有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及展览展示的权利,并享有优先使用权及购买权;
2. 大赛组委会享有对获奖作品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及展览展示的权利,并享有大赛设计成果落地开发等其他知识产权优先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将本次大赛获奖产品的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放映、展示等,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大赛组委会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如因参赛者的剽窃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并且主办与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撤销奖项并追回奖金;
4. 本次大赛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已阅读并认同章程。未尽事宜,大赛组委会有权跟进修改并保留本次大赛最终的解释权。